招标采购
供应商管理
当前位置 : 首页 > 招标采购 > 供应商管理

安徽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决定书

发布时间:2020-04-28 来源:安建总承包 撰稿人:招标办 点击量:12991

处理决定书

 

安徽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:

你司于2020年3月31日参加了我单位恒大安徽(寿县)空港小镇首一期一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防水工程(询价采购编号:AJJSXM-2012)的投标,经采购小组评审,你司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。后经核查确认,你司投标文件中所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(证书编号:D2341185926)为虚假资质。

根据《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现对你司做出如下处理决定:

1、取消你司在上述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资格;

2、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“黑名单”管理,限制期截止至2021年4月25日。

如你司对以上处理结果持有异议,可在本决定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4月28日